【精華】房屋合同集錦五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合同 篇1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yè)有限公司
營業(yè)執(zhí)照號:******** 機構代碼證:*9*****
注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zhèn)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托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yè)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yè)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規(guī)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jiān)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jiān)管機構: ,預收款監(jiān)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jiān)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jiān)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余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xù),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余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xù),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xù)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后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 建筑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guī)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fā)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xù)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xù);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xù)時發(fā)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qū)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fā)規(guī)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于物業(yè)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guī)定交存物業(yè)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guī)定交納物業(yè)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xù)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xù)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xù)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fā)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xù),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yè)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guī)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yè)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yè)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物業(yè)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yè)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yè)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y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qū)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qū)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政策法規(guī)之規(guī)定,出賣方通過______________,自愿將以下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賣給買受方,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存量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弊洌篲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
幢號:_________
室號:____________。
、卜课莸怯洸居涊d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硣型恋厥褂脵嘧C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串a權登記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產權登記附記:
閣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捣课萦猛荆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督ㄖY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贩课萁ǔ赡攴荩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條:
房屋其它情況。
、痹摲课萜渌ü玻┯袡嘧C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共)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權人的同意。
、卜课莸盅籂顩r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并注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撤课葑赓U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系,并注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捶课菸飿I(yè)管理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yè)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yè)管理范圍。
、惦S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于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
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托管賬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準以后,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托管有關規(guī)定收取房屋價款。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guī)定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朴馄诔^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guī)定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苍赺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并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交付。
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__天。
出賣方應當于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并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
由于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庇馄诓怀^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⒉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八條:
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出賣方承擔。
【2】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余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
〖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
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yōu)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發(fā)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yōu)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賣方關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本合同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僅選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______(或〖協商〗或〖評估〗)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第十一條:
出賣方關于房屋原有戶籍遷移的承諾。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______(【有】、【無】)落戶于該房屋的相關戶口。(僅選一種)
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內,將原先落戶于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戶籍關系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戶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戶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關于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guī)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睂儆诔鲑u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庞馄诓怀^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朴馄诔^___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矊儆谫I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朴馄诔^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十三條:
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痹摲课輫型恋厥褂脵囝愋蜑開_____(【出讓】、【劃撥】)。(僅選一種)
、卜课輽鄬俎D移登記完成以后,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出賣方承擔。
第十四條:
關于買賣稅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guī)定分別繳納。
、卜课葙I賣居間代理傭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均未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
【2】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guī)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
⒊物業(yè)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fā)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后發(fā)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
、捶课輽鄬俎D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準以后,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yè)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xù)。
第十五條:
房屋交付以后,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
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___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決。(僅選一款)
【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抵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或【貸款銀行】)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qū)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注銷手續(xù);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區(qū)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注銷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______(【雙方簽章】、【網上備案】、【公證】)之日起生效。(僅選一種)
附件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黏貼無效)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______種。(僅選一種)
【1】裝修房:
【2】毛坯房:
二、設施設備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廚房設備:
【5】衛(wèi)生設備:
【6】通訊設備:
【7】電器設備:
【8】防盜設備:
【9】停車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附屬閣樓:
【2】附屬汽車庫:
【3】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黏貼無效)
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商品房在使用期間出現滲雨水現象,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進行維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guī)定,同意簽定本協議,有以下條款悉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項目內容:甲方委托乙方:
二、維修時間:20xx年 月 日- 月 日
三、維修費用及支付方式
1.項目維修費用為人民幣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2.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維修費用;乙方維修完畢,經甲方認可后支付維修費用的一半,人民幣750元(柒佰伍拾元)。
3.在維修完畢一年期限后,甲方室內墻面未出現滲水現象,甲方負責將剩余維修費支付給乙方;如果維修后再次出現滲水痕跡時,乙方繼續(xù)承擔維修的責任,由此發(fā)生的維修費用乙方負責,維修至室內墻面不再出現滲水后,甲方再支付剩余750元(柒佰伍拾元)。
4.甲方支付費用的同時乙方給甲方開具合法的發(fā)票或收據。
五、維修要求
1.乙方負責全部的維修材料、維修過程中涉及的設備(包括維修人員的防護設備)和組織施工,對于因此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維修時不得損壞甲方及涉及的其他住戶的外墻窗戶及防盜設備設施,如有損壞將負責將損壞部位進行恢復,為之造成的費用損失有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清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垃圾,并滿足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要求。
4.乙方在維修時,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文明施工,維修過
程中如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維修必須經凱瑞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門同意認可,維修盡量不影響居民的正常休息。
6.本次維修保質期為 年。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時,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時,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竣工日期比合同規(guī)定工期每拖一天,按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十扣除。
七、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fā)生歧異時,由 物業(yè)管理負責人進行調解。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二○一X年十一月十六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ㄒ韵潞喎Q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的房屋所出現的滲水問題及隔熱制作達成如下維修協議協議:因甲方宿舍樓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及隔熱以及外墻壁剝落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 維修時間: xx 年 7 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2。 維修地點:
3。 負責維修單位:
4。 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并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5。 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jiān)督:對于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定期必須派人在現場予以質量監(jiān)督和協助部分工作。 家居用品的保管和損壞滅失的賠償:在維修之前,甲方和乙方對于甲方家里面的大件物品(家具和家電)進行清點并簽字確認,基于維修期間,甲方的家具和家電都已經安裝到位。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于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同時在施工時避免對于甲方的家具和家電造成不必要的損壞(另對于甲方地板在施工時盡量鋪設厚點材料以避免在施工期間對于地板的損害)。在維修期完畢對于大件物品進行再一次的確認。對于在維修期間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的任何一件物品的損毀或者滅失,乙方必須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8。 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包括協助鄰居之間及小區(qū)里面的其他事情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9。 維修之后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審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yè)標準為驗收標準。
10。 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有甲方負責監(jiān)督施工方予以負擔。
11。如此次維修沒有達到預期的修復效果,再次出現滲水,則乙方必須承擔再次維修的責任,不能因超過房屋保質期而拒絕維修再次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12。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
進行: 1) 甲方負責全部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對于因為甲方購買的材料質量而引發(fā)的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二次翻工費用和工期的延誤由甲方負責:由于乙方施工工藝錯誤或者其他的乙方的原因而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則乙方負責全部材料的費用甲方不再另外付費用給乙方且工期不得延長 2甲方負責主要材料乙方負責部分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其他的由雙方協商 3)乙方負責全部的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對于因此出現的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13 . 本 工 程 維 修 發(fā) 生 的 費 用 共 計 人 民 幣元大寫 關于費用的支付:無論采取以上任何一種合作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場之后付本次維修費用的 50在維修結束后付 45余下的 5待保修期滿后甲方在行支付。
1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5。關于保修:保修期 60 天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fā)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關措施
16。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房屋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國籍: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地址:___郵政編碼:___聯系電話:___委托代理人:___國籍:__電話:__地址:__郵政編碼: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國籍: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地址:___郵政編碼:___聯系電話:___委托代理人:___國籍:__電話:__地址:__郵政編碼: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層,共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不包括±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包括±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
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 簽于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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